日前,粤港澳三地同时发布了《粤港澳大湾区“跨境理财通”业务试点实施细则》。各界期盼已久的“跨境理财通”业务试点正式启动。香港、澳门和广东省内9市居民可直接跨境投资粤港澳大湾区内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,不少金融机构和从业者正冀望抢占市场先机。在9月29日举办的粤港金融研讨会上,粤港两地券商也纷纷呼吁扩大跨境理财通的主体范围,深化粤港两地金融市场互联互通。
香港中资证券业协会副会长、广发控股(香港)副董事长林向红表示,跨境理财通方案是国家大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转型升级、促进居民跨境投资便利化、推动区内民生及金融互联互通融合的重大举措和创新性的安排。
她建议通过多方参与,增加跨境理财通金融服务机构的类型,深化跨境理财通金融市场互联互通。“目前的方案只能通过银行进行相关的投资交易服务,但财富管理行业的重要参与者如基金公司、券商和第三方理财的机构并没有纳入试点,客户投资的交易渠道相对来说比较单一。”
“基金公司、券商和第三方理财机构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者,在推动大湾区互联互通发展、深化粤港两地的金融合作也不应该缺席。”林向红表示,多方机构加入跨境理财通既可以扩大跨境理财通的规模基数,此外可以为投资者提供更多的选择,为投资者提供交易便利,降低投资成本,有利于投资者资产的保值增值,也更有利于跨境理财通预期政策目标的实现。
对此,广发证券总监秦力也认为,大资管的统一规则下,提供资管服务的主体包括证券公司、公募基金以及信托等机构,下一步可以在理财通的适用主体上适当地扩大范围。“凡是持牌的可以提供财富管理服务和产品的机构,都应该纳入到跨境理财通的适用主体。”
国信证券副总裁成飞同样呼吁,跨境理财通的适用主体应该扩展到券商,“跨境理财通扩展至券商,有利于推动大湾区建成世界级的资管中心,也有利于推进大湾区金融业的对外开放。”成飞表示,大湾区的金融开放将更好地服务于海外投资者,也使得大湾区内券商进一步直面海外投行的竞争,推动大湾区券商以更高的标准拓展业务提升核心竞争力,实现高质量发展。
成飞分析,如果跨境理财通试点能够进一步扩大适用到券商及其资管产品,将能够有力地吸引和汇聚海外的资金,也能够更好地支持国内的经济和产业的发展。
成飞进一步提出建议,风险等级较低的券商资管产品可以纳入跨境理财通的试点范围,风险比较高的产品则建议采取基金互换的模式。此外,随着资管行业发展的持续规范,可以逐步考虑实现私募类产品的互联互通,不断丰富跨境理财通的产品类型。
林向红也提出了基金互认在湾区发展的建议。她认为,基金互认安排表现为“北冷南热”,建议放宽关于互认基金成立时间的限制等。同时鉴于人口数量、市场体量和成长空间的悬殊,建议对互认基金在对方市场销售规模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50%的规定也作出适度的调整,从而进一步提升互认基金在大湾区落地实施的灵活性。